在线客服
热线电话
  • 13632355031

法律咨询:136 3235 5031
< >

【广州刑辩律师】刑事案件中,不同阶段中律师的权利
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4302 更新时间:2018年02月12日20:59:42 打印此页 关闭

广州刑事辩护律师

刑事案件中,不同阶段中律师的权利

 

   一、侦查阶段

  1.供给法律咨询;

  2.署理申述、指控;

  3.请求取保候审;

  4.向侦办机关了解涉嫌罪名;

5.会晤在押犯罪嫌疑人(触及国家秘密案会晤应当经侦办机关赞同)

 

  二、审查起诉阶段

  1.查阅、摘录、仿制诉讼文书、技术性判定资料;

  2.与在押人会晤、通讯;

  3.调查取证(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;经人民检察院答应,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、被害人供给的证人赞同);

4.在审查起诉时发表意见

 

  三、审判阶段

  1.查阅、摘录、仿制本案所指控犯罪事实的资料;

  2.与在押人会晤、通讯;

  3.调查取证(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;经人民法院答应,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、被害人供给的证人赞同);

  4.请求人民法院搜集、调取证据;

  5.请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证据,请求从头判定或许勘验;

  6.参与法庭审判;

  7.经被告人赞同,提出上诉

 刑事网站海报.jpg

上一条:律师办理涉黑案件:应案案经得起检验 下一条:【广州刑事律师】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