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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广东刑事律师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|机构设置|主要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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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41 更新时间:2024年04月16日01:08:31 打印此页 关闭

广东刑事律师

2024年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|机构设置|主要职责

 

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为佛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,负责南海区的公安工作

内设4个综合管理机构,分别是:政工室、监督室、法制室、警务保障室;

11个执法勤务机构,分别是:指挥中心、刑事侦查大队、巡逻警察大队、治安管理大队、防火大队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、国内安全保卫大队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、出入境管理大队、禁毒大队、交通警察大队;

1个监所管理大队;

15个派出机构,分别是:桂城派出所、平洲派出所、九江派出所、西樵派出所、丹灶派出所、狮山派出所、官窑派出所、松岗派出所、小塘派出所、罗村派出所、大沥派出所、盐步派出所、黄岐派出所、里水派出所、和顺派出所。

2个机场车站派出所,分别是:机场派出所、佛山西站站前派出所;

1个临时机构:科技信息化大队。

 

  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:

  一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;负责辖区的公安工作,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。

  二、掌握、分析、预测辖区社会治安状况,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;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、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信息,并提出对策。

  三、负责辖区内危害国内安全的刑事、治安案件侦查工作,组织、协调辖区内重大案件、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、处置工作。

  四、承担辖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。

  五、指导、监督辖区内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,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;负责对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;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;负责辖区人口管理工作,承担户口、居民身份证的管理任务。

  六、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、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。

  七、指导、监督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工作。

  八、负责公安监管工作和区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管理工作。

  九、协助市公安局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、重要外宾以及省、市重要领导、市领导集体在辖区活动期间的警卫工作;负责在辖区召开的重要会议、重要活动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  十、负责分局公安警察队伍的建设,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;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分局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。

  十一、组织实施公安通信、信息技术、刑侦技术建设;为分局所属单位提供信息、技术、通信、后勤、装备等服务。

  十二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。

  十三、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