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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韶关刑事律师】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地址|位置|电话|导航|乘车路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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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984 更新时间:2021年10月01日01:32:08 打印此页 关闭

广东刑事律师

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地址|位置|电话|导航|乘车路线

 

广东省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地址:

地址: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11

邮政编码:512400

 

南雄市人民法院湖口法庭地址:

南雄市湖口镇湖口村正南方向44

 

南雄市法院乌迳法庭地址:

南雄市乌迳镇人民政府院内

 

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电话:

0751-38228140751-12368

 

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简介

南雄市人民法院坐落在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11号,成立于1950年。现办公大楼于199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,高四层,2003年对办公大楼进行扩建,现楼高七层,总建筑面积2937平方米,2006年,在办公大楼右侧新建审判附楼,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。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36人。内设机构有:政治部(督察室)、综合办公室(司法警察大队)、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、民事审判庭、刑事审判庭、综合审判庭、执行局、审判管理办公室(研究室)等 8个。派出机构三个:全安人民法庭、湖口人民法庭、乌迳人民法庭。

 

(一)审判业务机构

1.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

主要职责:负责对本院受理各类案件的立案、登记和电脑录入、诉讼费核算收取、诉讼指引;负责本院受理各类案件的分案、开庭排期;负责速裁案件和不予受理案件的裁定,审查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、证据等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;负责案件诉前联调;负责诉讼材料收转、法律文书邮寄送达,移送上诉案件及被二审发回案件的登记、收发;负责立案阶段司法救助申请事宜,办理诉讼费的减、缓、免交手续;负责信访接待和“院长接访日”的日常工作,办理上级法院和市委、市政府有关领导及本院党组要求督办的来信来访案件的回复工作;其他应由立案庭负责的工作。

2.刑事审判庭

主要职责: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公诉刑事案件、自诉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,以及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案件。

3.民事审判庭

主要职责:主要负责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,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侵权责任纠纷、土地类纠纷、相邻关系纠纷、家事纠纷、民间借贷纠纷、合同纠纷、企业申请破产案件等民商事案件;审理劳动争议和医疗赔偿纠纷案件;负责审理雄州街道、主田镇、江头镇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;负责指导人民法庭工作,总结相关审判经验,调研、汇报相关审判工作情况等。

4.综合审判庭

主要职责: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各类非诉执行案件,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,依法审判其它案件。

5.执行局

主要职责:负责执行案件的司法统计、执行异议的审查、办理委托评估、拍卖等有关事项;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、行政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诉讼保全案件,以及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;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;审查受理非诉讼案件的申请强制执行;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。

6.审判管理办公室(研究室)

主要职责:负责办理本院决定和上级法院指定再审案件、发回重审案件以及院长交办的案件;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,主要包括审限管理、审判节点管理,承担案件审限跟踪、催办、督办工作,审核审限延长及案件报结等工作;负责审判质量管理,组织开展案件质量、裁判文书质量、庭审质量等的评查工作;负责审判绩效管理,进行审判绩效评估、审判运行态势分析、司法统计及参与绩效考核;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;负责对外司法委托工作;负责舆情监控,包括日常舆情监控及应对;负责理论研究、案例编报、信息编报、新闻宣传报道、综治普法、调研管理、改革创新、刊物编辑、材料撰写;起草综合性文件、报告;编写本院大事记;其他审判管理工作。

 

(二)非审判业务机构

1.政治部(机关党委、监察室)

主要职责: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;协助党组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,做好党务工作,协助党组考察协管干部,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;负责本院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;负责本院工作人员的考察考核、工资福利、计划生育、出国(境)管理、人事档案管理,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;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、政审、调配和人事信息采集、分析、管理;组织评先创优、表彰奖励活动;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学习培训,制定培训计划;负责法官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;负责法官考评委员会的有关事项;负责司法警察的警衔审核报批工作;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;指导法院工、青、妇开展活动;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本院纪律作风和廉政教育,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监督实施;查处本院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;负责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;处理控告、检举法院干警违法、违纪的来信、来访和干警的申诉。

2.综合办公室(司法警察大队)

主要职责:协助院领导组织、协调、处理司法政务,管理本院各项经费、诉讼费和国有资产,负责院财务工作;负责法院重要会议、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、会议接待工作的承办和指导工作;负责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;负责文件、电报的收发、传阅、处理工作;负责本院的法律文书、公务文书的文印工作;负责保密工作、密码管理、机要收发、印章使用管理工作;负责本院的档案管理和各类文书档案的收集、管理工作;负责计算机网络和办公现代化计划和管理工作、本院内外网信息维护、微信平台、微博管理和组织网评活动;负责庭审直播、LED宣传屏幕信息更新;负责公务接待、车辆使用管理等行政后勤事务;负责两庭建设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;负责本院消防安全工作;负责管理审判人员、法警的服装、装备及法警枪支、弹药、械具的管理使用工作;负责司法警察、警务工作,警卫值庭、押解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,传带证人、鉴定人和传递证据;执行死刑;负责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,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,维护机关秩序;其他有关法警业务工作;办理院领导指定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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