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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广州刑事律师】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的,应当如何定罪处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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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2531 更新时间:2020年05月27日01:02:02 打印此页 关闭

广州刑事律师

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的,应当如何定罪处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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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广州强迫交易罪辩护律师】基本案情

2019年年初,熊某某开办了一家美容会所,并招募已满16周岁的程某某的作为美容技师。

两人为牟取利益,在对外宣传中,以免费体验为由,将路人邀请至美容院内,在其脸部涂抹劣质化妆品导致其过敏后,威胁受害人必须购买相应的产品或接受其高价服务,否则脸部将溃烂为由,强迫多名消费者进行消费。

事后,公安机关在受害人的举报下,将熊某某和程某某依法抓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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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广州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律师】法院认为

   法院认为,本案中被告人熊某某和程某某以提供免费的美容体验为由,将受害人骗至美容场所后,利用劣质化妆品将其面部涂黑、制造过敏假象,威胁受害人必须购买其产品、并接受其提供的高价美容服务,否则其会导致脸部溃烂。被告人熊某某和程某某的行为满足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,应当依法定罪处罚。

同时,在对被告人程某某的量刑上,由于程某某属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其在初中毕业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,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,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欠缺认识,在其监护人以及法院、检察院、律师等人员的教育下,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,酌情对其行为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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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广州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律师】律师分析

    本案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:

1.       对于强迫交易罪手段行为的认定:根据我国刑法的对于强迫交易罪的规定,需要满足以暴力、威胁为手段强迫他人进行交易。本案中被告人熊某某和程某某通过威胁受害人,在违反受害人自由意志的情况下强迫与其进行交易、接受高价服务的,依法成立强迫交易罪。

2.       本案中被告人程某某已满16周岁,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,但是考虑到其并未成年、因欠缺必要的管教而进行犯罪的、具有明确的悔罪表现,因此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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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广州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律师】法律规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二百二十六条【强迫交易罪】以暴力、威胁手段,实施下列行为之一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
(一)强买强卖商品的;

(二)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;

(三)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、拍卖的;

(四)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、企业的股份、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;

(五)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。

 

第十七条【刑事责任年龄】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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